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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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山市屯溪区黎阳镇万贯家园东苑43幢304室房屋的产权过户至原告***名下的登记手续;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原告已预交2525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因变更诉请应减收的诉讼费2485元,予以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