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畅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艾克派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止对被执行人深圳市畅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艾克派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执行;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其他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06-01 |
| 发布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