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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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世一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金力奇模具配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021)津0112民初5586号民事判决; 二、天津市世一新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天津金力奇模具配件有限公司加工费37,184.5元; 三、驳回天津金力奇模具配件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61.0元,减半收取计630.5元,由天津金力奇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负担229.3元,由天津市世一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01.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11元,由天津金力奇模具配件有限公司负担400.2元,由天津市世一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10.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