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1)京0118民初3124号民事判决书中:

第四页第11行有笔误,“严浩为该公司唯一股东,收取赵玉伟团购费时,严浩亦为易构乐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补正为“韩闯为该公司唯一股东,收取赵玉伟团购费时,韩闯亦为易构乐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裁判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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