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徐州福浩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2019)皖0621民初3238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财产损失121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348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