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按规定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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