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保税区宏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龚飞霏提出的案外人异议成立。 二、中止对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第七层房屋的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