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温州米雷皮业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梁素华及案外人陈思营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平阳县的房屋[产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号、××号,平国用(2015)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案申请费5000元,由温州米雷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20-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