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汉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中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26执417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汉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殷成明。 被执行人:温州中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传良。 申请执行人浙江汉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中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温州中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