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绍兴阔颜纺织品有限公司
绍兴丽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绍兴阔颜纺织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绍兴丽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7,102.65元,并偿付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利随本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71.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670元,合计1,341.50元,由原告绍兴丽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绍兴阔颜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1,291.5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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