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20)闽0583民初654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人民币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7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二审受理费各1105元,由***各负担500元,***负担6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30
发布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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