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丘市浩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商丘市浩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167013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7日起计算利息,月利息按1.5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640元,减半收取18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