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建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德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河南建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丽支付20000元; 二、驳回***丽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河南建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00元,由***丽负担7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18 |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