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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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汇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韶关市志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2020)粤0205民初758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为韶关市曲江汇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享有10%的股权,韶关市曲江汇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负担60800元,***负担26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负担57300元,***负担245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