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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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清市嘉和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执行临清市运河半岛小区25号楼5室。 案件受理费542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足额交纳上诉费用,按放弃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