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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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执行临清市运河半岛小区25号楼5室。

案件受理费542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足额交纳上诉费用,按放弃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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