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卢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161***、16183101040015583),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冻结被执行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账户(账号:941002010027490035),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冻结被执行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账号:4***00218_1、4***00737_1),冻结期限为一年。

四、冻结被执行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账号:1713022019045099049、1713022919200130042、1713022929200129933),冻结期限为一年。

五、冻结被执行人卢氏县裕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原银行卢氏支行的账户(账号:85001120030000140),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3-26
发布日期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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