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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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孝昌县周巷镇新龙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孝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