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遂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1123民初373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754号、756号、758号、760 号1-4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749846016P。 法定代表人:叶伟栋,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葛晋,浙江泽厚(丽水)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与被 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 本案按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 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