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书》于2021年5月17日起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12万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以12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9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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