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截至2019年11月21日的借款本金24590.95元、利息、罚息、复利246.4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以欠付本金、利息为基数,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针对上述第一项债权有权对被告***名下位于朝阳区建国路XX号兴隆家园XX号楼XXXX号的拍卖、变卖的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8元、公告费26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