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塞外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2018)新2324民初2540号民事判决书由本院执行。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本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9-29
发布日期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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