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市人民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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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申请执行人吉林市隆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撤销执行申请;

二、本院(2021)吉02执39号案件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02
发布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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