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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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盛世华阳商贸有限公司 榆林市大方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榆林市盛世华阳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万元,并偿还借款本金33万元从2014年12月10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及借款本金20万元从2015年1月11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920元,由被告榆林市盛世华阳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7-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