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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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西安某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原告***3666.42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西安某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违约金2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余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元,由原告***负担380元,被告西安某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