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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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要求解除其与被告西安永亮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20年5月15日签订的《出租委托合同》及《房屋出租委托书》之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西安永亮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位于西安市XX路XX号XX楼房屋恢复原状之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8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