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慧龙腾飞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7民初12974号 申请人:北京慧龙腾飞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鹤,总经理。 被申请人: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文治。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职工。 申请人北京慧龙腾飞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北京慧龙腾飞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做出(2019)京0117财保1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查封案外人王建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院×号楼×至×层×房屋(房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XXXX号),查封期限1年;二、冻结被申请人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开户的账号为×××的账户,限额210万元,冻结期限1年。该裁定已执行完毕。现申请人北京慧龙腾飞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财产保全措施。 一、解除对案外人王建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院×号楼×至×层×房屋(房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XXXX号)的查封; 二、解除对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开户的账号为×××的账户的冻结,限额21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