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夏国盛数字金融服务(徐州)有限公司 徐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0311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