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合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远万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2501民初76号

原告:***,住***。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卜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某,内蒙古合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内蒙古合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某,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被告:内蒙古博远万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2,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3,内蒙古口岸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内蒙古合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博远万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875元(原告已交纳),减半收取1437.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19-3-5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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