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和农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万全区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和农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万全区分公司借款本金19903.57元、利息242.48元及逾期利息(本金1344.59元,从2020年10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止,按年利率19.8%计算,从2020年12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本金5248.76元,从2020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止,按年利率19.8%计算,从2021年3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本金9073.23元,从2020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止,按年利率19.8%计算,从2021年8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本金4236.99元,从2020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按年利率19.8%计算,从2021年7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实际给付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3.6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6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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