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618766.21元,或者查封、冻结其他同等价值财产,期限为自查封之日起一年。

案件保全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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