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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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锦州董世兆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锦州董世兆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在银行存款163375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锦州市太和区XXX房屋(查封限额163375元)。 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房屋查封期限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案件申请费1337元,暂由申请人***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