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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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凌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新余市骏通通迅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凌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机构款项16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1-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