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京佳邦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北京京佳邦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涉案微博主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就侵犯原告***署名权一事向原告***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根据原告申请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北京京佳邦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京佳邦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00元及合理开支3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900元,被告北京京佳邦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如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7-11-30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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