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佳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济南恒汇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河间市北原金属物资经销处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济南恒汇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河间市北原金属物资经销处银行存款500320.83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