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佳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济南恒汇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河间市北原金属物资经销处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济南恒汇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河间市北原金属物资经销处银行存款500320.83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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