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焦作锦润置业有限公司 焦作市旭宇新型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