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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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3民初5854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阳谷县,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住***。 负责人:彭舸,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立案后,2019年9月10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长高丽丽 人民陪审员张宝玉 人民陪审员张森达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 法官助理张若欣 书记员周禹行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