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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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人民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沛县人民法院(2019)苏0322民初465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沛县人民法院(2019)苏0322民初46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沛县人民医院补偿***、***、***、***、***各项损失合计40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57元,鉴定费21910元,合计24167元,由***、***、***、***、***负担16322元,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担6845元,沛县人民医院负担1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38元,由上诉人***、***、***、***、***负担638元,沛县人民医院负担1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