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潍坊卓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潍坊卓群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偿款28600并支付利息8320元(分批次从垫付之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二被告实际付清之日,以286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2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11-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