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金石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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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澄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陕西三英保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08元,由原告陕西三英保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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