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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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博罗县商住楼22层03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博罗县不动产证明第0××6号】。查封房产价值以339280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三年。 如期限届满,上述财产仍未处置,申请人应当向本院书面申请续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