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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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5000.06元及利息(以5000.06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7日起按年利率7.125%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