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武汉佳沃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435元,减半收取为717.5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负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已向本院预交1435元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退回717.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6-25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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