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丽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广州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杭州丽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货款1001.32元;

二、被告杭州丽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运输费用为25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10元,由被告杭州丽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15元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径付给已经预交费用的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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