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湘0105民初1002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申请执行人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逾期未提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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