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赛银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浙江星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宏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武汉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由原告武汉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武汉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浙江赛银保安器材有限公司、宏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均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