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富基置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湖南富基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426.32元(户名:湖南富基置业有限公司,账号:66×××44,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

二、冻结***银行存款71388.03元,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财产保全费834元,由申请人湖南富基置业有限公司预交。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11-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