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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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好易塑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曾永康、韩常辉与佛山市好易塑贸易有限公司、王文锋在2019年7月10日签订的《解除购货合同及还款协议书》无效。 案件受理费21180元(原告已预交),由四被告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予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