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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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益乐夏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2021年3月13日***与***签订的《房屋租赁契约》予以解除;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退还房租2507元及押金1600元; 三、驳回***其余诉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120元,由原告***承担60元,被告***承担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