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天芝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37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4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19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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