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福县名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安福县金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抵押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福县名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69415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该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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